一只极其有力的手抓在他的后颈上,隔着皮肤能感受到来自血脉上的压制,这样的压制是纯天然的,向一只笑眯眯的猫,亲切的把爪子按在老鼠头上。
老兵身子一抖,悄悄离开座位,回到了属于他的地方。
回到座位上,老兵**兮兮地说:“队长,我给你占座呢。”
普森不理他,坐下先喝了口酒。
趁这个时间,那吾上下打量主位上的男人,一身步兵装扮,衣服皱巴巴的还脏乱,胡子像这辈子都没刮过一样。
虽然说在场的人都是这个样子,可那吾总觉得像这样的贵族,应该注意仪表。
至于普森那双眼睛,平静之下,似乎有一只正在打盹的野兽,令人不寒而栗。
第一印象,这人不好惹。
普森喝完酒,眼睛扫视了一圈,在那吾身上多停留了一会,最后眼睛定格在了大表弟痴痴的睡相上。
他没管所有人,哪怕他身边这位都到地上了,也毫不在乎。
他如同是在军营里一样给自己的小分队下达命令:“明天开始,要对谷地以南全境展开大搜查。”
小分队人各自挺直身子,都听的认真,不敢马虎。
副队长说出了疑虑:“这可行吗?我们已经暗地里搜寻过了,完全没有结果。而且,时间过了这么久了,天知道那一伙民巴去了什么地方?”
“司令部的直接指令,你有意见?”
“不敢不敢。”x33
“那就好。”普森戳戳副队长的胳膊,“明天开始你来带队,我要在城里留几天。”
副队长苍白的脸马上有了精神:“放心吧队长,保管明明白白的。”
普森眼神冰冷起来,他直视着自己的副队长说:“不可马虎应付,你们也了解那一伙民巴的战斗力,尤其是那个家伙。”
几个不了解情况刚刚入队的新兵,疑惑着目光。
只是没人给他们解释。
普森缓和下心神:“好了,就这些,喝酒吧。”
除了侦查分队的老人们,剩下那些规规矩矩端着酒桶,好像酒桶千斤重一样。
那吾酒桶凑到普森眼前,恭敬地说道:“先生您好,我叫那吾。”
“贵族?”普森很是随意地看了那吾一眼。
“是,和您想的一样。不过,我听说过您的事情,尤其是您的岳父贝蒙阁下,更是如雷贯耳。”
“你叫那吾是吧?”普森琢磨着这个名字,在那吾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