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别处当县令的董家老大,远离了家乡,远离了陶新禄这一家,远离了他曾亲手作下的罪孽。好像之前的事不曾发生过,他在官场春风得意。
而陶新禄数次求告无门,母亲和姐姐的惨死,让他寝食难安。
他恨董家禽兽不如,欺凌弱小;更恨他们颠倒黑白,坏他姐姐清名,让他姐姐明明是受害者,却至死都身背污名;他也恨那县令不分青红皂白,只因董家出了个举人,就信董家人的信口雌黄……
可他毫无办法,他只是一个失去了家人的孤弱的十六岁少年。
仇恨在心中深深的扎下根,董家的春风得意,衬着这个少年的孤苦无依,凄惶无助!
三年后,董老大一任县令届满,好像是补了某处通判的缺,在上任之前,先回家祭祖,毕竟这是光耀门楣的事,董家出了个官身,而且官运亨通,仅仅当了三年县令便要升官了。
董家这三年来早就成了乡间望族,一大家子,明明是制香世家,却仅只董老三一人继承了制香之艺。
董家老二成了乡绅之首;
那个假意自首,说自己与陶家大姐早有私情,私通时被陶母发现才错手杀人的董老四,这些年在乡里作威作福,他觉得他一年的牢狱之灾,便是被陶新禄害的。
没错,原本判收监三年的董老四,最后仅仅只是一年,就已经被董家人运作出狱。
即使只是一年,他也怨气滔天。变本加厉的去欺负陶新禄。
他却没想过,就算他没有顶替杀人之事,哪怕仅仅只是对陶家大姐做下那样禽兽的事,一年也不足矣赎还他的罪孽!
可谁叫董家出了个官呢?
陶新禄一直被欺负的很惨,乡人怜悯,却也毫无办法,谁都不敢站出来说句公道话。
但是谁都没想到,隐忍的三年,被欺负了三年,默默无闻了三年,好像已经麻木,已经低**如狗的陶新禄,会在董家祭祖这样的大日子里,怀惴利刃,悄悄的潜去他们的祖坟山,趁着他们祭拜祖宗的时候,暴起杀人!
祭祖自是规矩十足,且不容有外人在场。
所以董老大的护卫,董老二的家丁都不在。
在场的只有董家人,董家的儿孙在。
陶新禄杀了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