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二毛,你们真是好孩子!”
感动的黎青执,一口气吃了四碗饭,用的还是大碗。
这时的人饭量都大,吃饭用海碗,一般女人吃一碗,男人吃两碗。
黎青执竟然吃了四碗……瞧见的人都懵了。
朱前不好意思跟外人说他请黎青执回来,是为了让黎青执给他写书,就只跟人说让黎青执是来家里抄书的。
此时此刻,朱家的管事少不得怀疑,这个来朱家抄书的书生,是不是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瞧着怪可怜的。
黎青执并不管他们的想法,他吃过饭去跟管家要了一床草席,铺在书房地上让黎大毛黎二毛午睡,然后就又写了起来。
高中时,黎青执手写八百字作文,用时在四十分钟到一小时之间。
但毛笔没有硬笔好用,这个时代的字还是繁体的……他现在哪怕不管字迹,一小时也最多写四百字。
更不用说写完之后,还要修改誊抄。
黎青执一天下来,写了大概一千两百字。
朱前来的时候,黎青执就把这一千两百字拿给他:“朱老爷,我身体尚未恢复,右手无力,这字也就写得并不顺畅,还请见谅。”
朱前年少时没能读书,但后来却是认了字的。
那些之乎者也的典籍他一直看不太懂,却也能看个话本。
此时拿过黎青执写的东西……
这字……确实在他看来都是不好的,但比他的字要好一些,写得还非常清楚。
朱前认真地看起来,越看越激动。
黎青执把他少时的生活,写得清楚明白,他看这书的时候,只觉得写得比自己说的还好。
只是……怎么就这么点?
“朱老爷,今日是头一天,我写得有些慢,明日应当会快一些。”黎青执道。
他今天其实也是在适应用毛笔写字,就写得比较慢,写完之后,因为字太丑还不得不誊抄一遍。
明**不打算誊抄,打算直接写,一天坚持写上四个时辰,应该能写出三千字。
要是这时候的人用钢笔就好了,用钢笔的话,他一天应该能写七八千字。
但现在只有毛笔,他只能慢慢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