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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税法(第4/5页)

来制定大楚帝国的第一项法律。

《税法》

而经过数个月的反复琢磨,数次删改调整后,法务院那边终于是制定了最终版本的税法,并呈报了罗志学进行审批。

法务院虽然是制定各项法律的机构,但是它本身实际上没有颁发法律的权限,一项法律要生效,是需要经过皇帝的亲自批准并昭告天下的。

而面对足足有二十多个大分类,五百多条细则条款的税法,而且里面里头还一大堆专业术语,罗志学看的眼都花了……

但是法律这东西,他也不能随便糊弄就批准了,因此哪怕是看的头晕眼花,但也硬撑着看。

遇到不了解的条文词句,还会让法务院的人随时解答。

花费了足足三天时间,这才简单查阅了一遍后的罗志学,最终才正式批准了大楚帝国的第一项法律的颁发实施。

后续大楚帝国的征税以及打击偷税漏税。抗税等是税收相关事宜,将会全面按照税法正规执行。

而不会和以往那样,根据税务部制定的模糊不清,甚至自相矛盾的一系列税务条例执行。

而税法的成功制定和颁发,也是让法务院那边得到了鼓舞,当即加大了力度对其他法律条文的编制工作。

尤其是刑法和民法这两大类法律。

必须尽早出台并施行,哪怕是暂时还不够完善,有所缺陷也必须先搞出来用着先。

现在的大明律的各项民法和刑法,对于大楚帝国来说很不适合,搞的现在对一些违法事件的处理很大程度上都需要依靠地方巡警和督查以及审判官们的主观意愿。

因为根本没有现成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

这一点,其实在明王朝里也差不多,对于部分犯罪分子抓不抓,判不判,判多重都在县太爷的一念之间。

哪怕是人命官司也是一样如此!

但是大楚帝国里却是不能长期这么下去,罗志学无法想象自己建立的帝国里竟然连基础的法律条文都没有,长久以往,必然是国将不国!

因此他对法务院的工作还是非常重视的,持续往法务院调派了人手,而这些人手里,相当多一部分还是有着司法经验的人员。

比如说伪明时期的一些讼师、典吏,推官等等,这些人都是非常熟悉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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