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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莫宁总算正眼他,站直了身体,上下打量,“你怎么回事。”
“还没放弃啊?”他问。
严煜还没听懂,等回过神来,是有苦说不出。
误会他,总比把叔叔牵扯进来好。
他梗着脖子,认下了,“我倒是想,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
他说的可是实话。
理智告诉他,不该管的事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要去打听。
可他控制不住自己啊。
邓莫宁:“?”
他稍稍退开,离严煜远了点,“你铁树开花啊?”
“我在走一条不归路。”
他的确有这样的感觉,这条不归路的尽头是凝视着他的叔叔,他只要想想,腿肚子就发软。
>可怎么办呢!
“怪只怪我今年十五岁。”他语气深沉地说,“处于非常欠揍的年纪,明知道不该去做,非要去做,我跟你说,我一点儿都不想关注郑思韵,更不想打听她的事,我想当她是空气,可我越是这样想,我就越好奇。”
邓莫宁又后退了几步。
“离我远点,我怕你跳河的时候溅湿了我。”
“那你帮我打听吗?”
邓莫宁:“……到没。”
他撸起袖子,“我这层鸡皮疙瘩可不能白白冒出来。”
严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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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晚回到了南城,这座她生活了二十年的城市。
父母从很早前就搬来了南城跟她一起住。回家到二老生活有滋有味,她才彻底放心下来。的确,比起东城,南城更适合养老居住。
她只请了三天假,花在路上就得一两天。
回来后稍作休整,去花店买了束花,怀着平静的心情来到了墓园,陈牧长眠之处。
墓碑照片上的男人还是一如她记忆中,温文尔雅。
她凝视着他。
她还记得他出事那天,天气也像今天这样好,她帮他打领带,他亲吻了下她的额头,温和地说:“等我忙完了这阵,就带你跟思韵出去玩一趟。海岛怎么样?”
“会晒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