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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村小说网 > 旭日东升之帝国霸业 > 第一百二十二章【东吁之衰】(第3/4页)

第一百二十二章【东吁之衰】(第3/4页)

,明皇太子:朱常洛,成婚纳太子妃:郭倩,其费银达二百万两。

2月16日,明神宗因饮酒过度,加之春宵一刻熬坏了身体突然患病,急召诸大臣至紫禁城仁德门,又命明内阁首辅:沈一贯,单独入启祥宫,明神宗对他说道“朕病沉重,前兴矿税,是出于修建三殿、二宫之需,非长久之策,自今开始,矿税、江南织造、江西烧造,俱止勿行,所遣内监,俱令回京。”

当晚宣读上述诏书,并说道“对此命令,如有奸恶截阻,以及驿递应付迟慢者,指名参处。”

可是到了次日,明神宗却转危为安,马上就反悔,还下令收回诏书,但明内阁首辅不能止,明司礼监太监:王义,正在明神宗身边,遂力争道“圣言何可反汗!”

然明神宗不思己过,反而大怒,欲亲手杀死王义,但明司礼监太监也不畏死,还进一步力争,反对明神宗收回成命,终因为时已过晚,无济于事了!

此后诸大臣、言官们都请罢矿税之疏不绝,可明神宗皆不理,税使们也依旧肆虐如故。

2月21日,因明江西税监:潘相,及其随行人员恣横不法,引起公愤,致使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饶州府景德县万余名瓷工发动暴乱,摧毁瓷器厂,烧税署,打死明江西税监爪牙陆太守,还断了江西税监官员的饮食。

待明江西税监逃走之后,为了让人背锅就诬奏明饶州府通判:陈奇可,让他被逮捕下狱。

3月22日,明云南税监:杨荣,横征暴敛,肆害官民,作恶多端,激起了云南承宣布政使司腾越州人民首先奋起反抗,杀死了明云南税监委官:张安民,焚毁税厂,史称「腾越州民变」。

事后明神宗下令逮捕,真正首恶,依律处治,并经廷臣们一再请求,罗列杨荣罪状以定民心,无辜族人才免遭株及。

明万历三十一年公元1603年4月11日,户部上疏请令有司奉行一条鞭法,既酌量征收以充公费,不得佥派里长,挨月轮直,以滋苛刻。

1库役不许佥派民间富户充当。2不许于预备仓库佥编计级看管。3条鞭所载供应上官及过往使客,俱有定额,不许分外巧立富民、义民名色,借以供应。4条鞭夫马,岁有定额,输银在官,而雇役于民,不许遇夫马紧急,再于粮上重纳。5不许以保甲人户充迎送、色摄罪犯、打卯应差。6不许省祭义民充勾摄管工承委之役。7不许派民当行价值半给,支领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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