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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湟中三捷】(第4/4页)

骚动暴乱。

而万历二十五年至万历三十三年近十年间,各矿监所进矿银不足三百万两,至于不计其数的金珠、宝玩、貂皮、名马则俱为大明天子所有。

导致内阁大臣们再次极论矿税害民状,又言“开矿破坏天下名山大川,尽伤灵气,恐对陛下身体大为不利,只有急停开矿,灵气才能恢复。”

为此明神宗于12月初2日,下诏罢天下矿税,以税务归有司,以岁输所入的一半归于内府,另一半归户、工二部,时称“停矿分税”。

然而矿监税使们却并没有撤回来,其害一直延续到明神宗病死,方告结束。

明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正月24日,由于明神宗下诏罢免全国矿税,所以遭到平时获利的矿监税使们的反抗,明陕西税监矿使:梁永,不仅坚持不撤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咸阳县、陕西都指挥使司潼关卫,两地的税役,且纠集无赖纵横苛征,渔肉百姓,滥捕无辜百姓数十人,横加拷掠,勒索民财,致使人心惶惶。

因此明陕西总镇巡抚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顾其志,为平民愤,将首要分子明陕西税监右少监:王遇义,等人依法治罪,让明陕西税监矿使大为恼恨,伺机报复。

此时其党咸阳县百姓:胡奉因,与明咸阳县知县:陈时济,积有私怨,即唆使明陕西税监矿使令取咸阳县绒毡一千五百件,价值计银四千两。

因而被明咸阳县知县给拒绝,怒而不给,被明陕西税监矿使诬告明咸阳县知县抗旨劫税,遭到明神宗下令逮捕明咸阳县知县!

2月11日,由于明皇三子福亲王:朱常洵,出生时即封其生母明郑贵妃:郑妙瑾,为皇贵妃,而对明皇长子:朱常洛,之生母明恭妃:王淑蓉,却迟迟不依廷臣之请进封为皇贵妃。

在未立皇太子之时,此事曾引起种种猜测,闹得满城风雨,现在明神宗刚刚觉悟开始进封明恭妃为皇贵妃。

3月初6日,明云南税监矿使:杨荣,长期恣行威福,破坏祖宗制度,奏开宝井,又胁迫当地土司献地开矿,致使边境不安,外夷乘机用兵,犯我边民。

被明云南巡按:宋兴祖,上疏弹劾,但明神宗却不理,使得明云南税监矿使由是怙宠益横,也让云南承宣布政使司各族人民无不恨之入骨,首先由腾越州人民发起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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