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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挟持蜀王】(第1/4页)

为了让自己的皇三子明福恭亲王:朱常洵,享受到丰厚待遇,明神宗:朱翊钧,还特意在北直隶帝都顺天府外城的崇文门外,开设了官店供福亲王府专用,并将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原食河东盐改为用淮、扬之盐。

又在洛阳县设店,以垄断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全布政司食盐的专卖权,致使河东之盐受阻不行,边饷由此日绌。

同时明福恭亲王临行时,明神宗还将历年税使、矿监,所进献的奇珍异宝尽给予福亲王殿下,其押运官校一路上横索杀人,让沿途百姓们叫苦不迭。

5月11日,在东南沿海地区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州府的商民们,因抗税明福建矿监税使:高寀,十多年了,看不惯他始终横行不法、任情威福、购置海船、私通倭寇,甚至还公然抢夺福州府商民价值数十万两白银的货物,并下海进行走私贩卖活动。

因此福州府商民们终于忍无可忍,开始了奋起反抗,一起参与围攻福建矿监衙门,声讨高寀的罪行。

然而明福建矿监税使非但,分文不付给商民货物的成本,反而还怙恶不悛,派兵杀害商民百余人,又施放火箭,烧毁民居无数,并策马挟剑突入福建巡抚衙门,劫持地方官吏作为人质。

事后明福建总镇巡抚:袁一骥、明福建总镇巡按:徐鉴,以及明内阁首辅:叶向高、明吏部左侍郎:方从哲、明兵科给事中:吴亮嗣,等大臣们相继上疏请求严惩高寀,但明神宗皆置之不理。

6月初2日,明神宗迫于无奈才始下令将高寀召回北直隶帝都顺天府紫禁城内,但仍不撤福建矿监税使一职,改以明江西矿监税使:潘相,兼领福建税务。

明户科给事中:姚宗文,巡视京军三大营时上奏说“京营乃守卫帝都保护天子之军队,事务要做很多,第一;以训练将士多少定校官优劣、第二;以不许走私卖盐结伙行动占用役夫、第三;以加强修战车为主、第四;以加强捕盗以免滥杀无辜、第五;以裁去冗员冗役减少军费、第六;以抚恤资军、第七;以公私分明不放奸细。”

这七条上奏之后,明神宗见了竟不给答复。

明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正月初4日,传言明建州左卫军民指挥使:爱新觉罗·努尔哈赤,把这最近五年内屯积下来的蜂蜜,炼制成了可以携带的干粮?其目的不知意欲何为?

恰好又被明辽东总镇巡抚:李维翰,得知他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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