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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节 开会(第3/4页)

大仇隙的村民,这时候也纷纷站出来,揭发这些人的不少罪状,从抢田霸产、高利盘剥到调戏妇女,再到纵狗咬人,大事小事,鸡毛蒜皮一应俱全,但是这些事情很少涉及苟大苟二本人的,邬德听了,总觉得不够威力,气氛上不来。正想着有什么办法,忽然看到有人大步流星的走上台子,冲着苟家的一个本家老爷猛踹了一脚,这半老头子本来就重心不稳,此时顿时给摔了个四脚朝天,台下的老百姓顿时一阵惊讶的叹息声,到现在为止,还没人敢对苟家的人动手。大家定睛一看,却是苟家的厨子:苟布里。

苟布里这个人其实和张兴教没什么来往,彼此也谈不到恩怨。只不过张兴教知道这个厨子一贯有偷吃偷拿的习惯――这也没什么了不起,过去所谓“厨子不偷,五谷不收”的说法。他虽然姓苟却是外乡人,仗着自己有些手艺力气,在苟家的奴仆群里很不受待见,管事的时不时会给他来点眼药,常常不是挨板子就是扣工钱,几个月前他气不过,偷了些银钱准备跑路,却又被宅里管事的苟家本家老爷以给拿住了,打个半死,关在牢里。他和苟家有仇隙,而且本人又符合天不怕地不怕的彻底无产者的特性,正好成为穿越者利用的对象。

苟布里站在台上原还有些打鼓,回头瞅了一眼台角,席亚洲冲他点点头,便一鼓勇气,开始说话了:

“我是个穷厨子,给苟家上上下下的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们做饭好些年了。这些年气候不好,不是旱就是雨,台风雹子轮番来。大家平日里都过得艰难,粥里下块番薯就算过年了。(注:这话毫不夸张,洪秀全没造反前的最大愿望就是天天能吃白米粥加番薯。一般老百姓的穷困可想而知。)这苟家呢?我是个下等厨子,不知道什么道理,就说我知道的他们家的吃饭好了。

“他家用的头等厨师,都是能把一口猪做出几十道菜的高手艺,一盘炒肉,就用一头活猪背上的一块肉,其他都不要。吃鱼要吃张嘴吐气的,吃虾要吃活蹦乱跳的,米要碾过三次,作饭都都是白米饭,里面一颗杂粮、番薯都不加!吃白米饭吃腻了,就做油炸的糕饼吃,一炸就是一大摞啊……喝酒是十年的,人参汤得辽东来的,还要半尺长的。最可恨的是苟循义的儿子苟大少,这个小挨刀的,从小时候吃包子,烫了不吃,冷了不吃,不冷不烫的时候,叫两个美貌的丫鬟各捏着一个角,送到他嘴边,他就当中咬一口,余下就全丢了喂狗――”

邬德皱起眉头,小声问席亚洲:“这谁编的,胡编乱造也得有个度吗?!”

席亚洲却一点不不动声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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