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拿到鼻前闻一闻,顿时嫌弃的皱了皱眉头。
用这东西来写圣旨,怎么想都有些不妥当,但放眼全身上下,除了这亵裤之外,也没有其他东西能用来写字了。
罢了罢了,就这样吧。
丢人就丢人吧,反正圣旨是必须要写的。
不然范景文到了南京空口白话的,若是没个什么作证之物,怕是没人相信他。
没多长时间,朴喜和刘世勋欢天喜地的回来了。
这两天也不知是运气好,还是用了什么法子,竟然抓住了一只林麝。
乖乖,这玩意在后世,可是一级保护动物,搞不好可就要牢底坐穿。
当时,那是后世。
现在这时候,人命都**如狗了,更遑论一个獐子。
在一阵无用的挣扎中,这林麝被刘世勋用刀割开了脖子。
一时间,血如爆了的水管般,喷射而出。
林平赶忙催促朴喜,将他吃饭的破瓦罐拿来接血。
朴喜不明所以,不知道接血干什么,但还是乖乖取来了瓦罐。
接了小半罐血后,范景文摊开林平的亵裤,以血为墨,以手为笔,洋洋洒洒的拟起了林平的第一道圣旨。
该写什么,林平早都吩咐过了,待范景文将亵裤两面写好字后,林平也用手指沾了点血,在亵裤最下方的空白位置,扭扭歪歪的写了几个大字。
待血迹风干后,范景文小心翼翼的将亵裤藏在了衣襟之中,他还不放心的用手捂住了胸口,就好似那臭烘烘的亵裤是什么稀世珍宝一样。
待一切准备妥当后,二人叩别林平。
一个多时辰后,范景文和朴喜,站在了排队进城的队伍中。
城门口照旧有大顺军士卒盘查着。
朴喜心里很是紧张。
随着人群往前挪动,不多时两人就到了大顺军士卒面前。
朴喜二十出头,他搀扶着范景文,两人看起来就如爷孙。
负责盘查的士卒扫了一眼,随口问了句从哪来后,就放二人过去了。
进了城,两人齐齐松了一口气,也不敢停下脚,立刻直奔东城出了归德。
上了官道,没日没夜走了小十天,二人挺着一口气,终是到了徐州。
徐州知府乃范景文的坐下
门生,进了徐州城之后,二人便直奔知府衙门。
看到恩师落魄的连乞丐都不如,那徐州知府立刻令人拿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