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加入你的队,然后我们就开始。”
“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篮球可不是排球那种无对抗的娘炮运动。”
于飞让林凯文去选个队友,然后对劳森说:“我可以热热身吗?”
劳森直接将球丢给了于飞。
林凯文没有选择现场的任何一个黑人,他去了体育馆外,而于飞则拿着球自顾自地运了起来。
哪怕他只是在原地秀运球,也让不少人另眼相待。
这绝不是一个没有篮球基础的人可以做到的事。
看着于飞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不断地体前、胯下、背后、交叉、变奏,远处的赛尔万忍不住走近了一点。
让赛尔万惊讶的是于飞的协调性,一般的大个子就算基本功良好,做这种动作也会出现卡碟似的违和感。
这种感觉在于飞身上没有出现。
赛尔万不禁回想,上一个这么做的大个子是谁。
凯文·加内特?好像差点。
拉里·约翰逊?太矮了。
魔术师约翰逊?不像。
记忆的边缘地带终于引着主人找到了答案——拉马尔·奥多姆!
赛尔万不会凭借一段运球展示就将于飞和奥多姆相提并论。
毕竟于飞此前没有在学校篮球馆出现过,他怎么可能会突然拥有那么高超的球技呢?如果说,他只会运球的话,那还是说得通的。
毕竟运球这种基础中的基础可以在任何地方练习。
其实,于飞本人的惊讶远甚于场边的其他人。
他不是没有见过大个子。
前世打球的时候,也常在业余比赛里遇到大个子,但那些人要么慢吞吞的,要么技术粗糙,要么协调性不好。
在中国篮球大半个世纪的历史中,只有两名球员在青年时期因具备与其身体条件不相符的灵活性、协调性和球技从而留下传说。
这两人一个是王治郅,另一个是周琦。
不过,于飞也曾在耐高遇见过一个给他留下阴影的可怕巨人——zb十一中的杨瀚森。
当然,相比于王、周,杨瀚森的灵活性趋于传统内线,但于飞相信他的前途不可限量。可惜,他是看不到了。
回到自己身上,于飞发现他前世的球技与球感并没有消失,并且在这具身体上可以完全地展现,甚至因为身高臂长的缘故,他可以做出杜兰特似的体前大变向。
一会儿,林凯文领着一个书呆子模样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