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眼睛好看,男人的其他地方也长得好看,挺鼻薄唇,像极了混血,脸部线条冷硬,肌肤呈小麦色,配着干净利落的束发,整个人虽然穿着粗布黑衫,却从中透着一股与乡野汉子不同的狂野气质,高贵又冷傲。
而且他的个子极高,目测至少有一米九二,身高的优势加上男人本身自带的高冷气场,令他看起来更为威严且生人勿近。
这个男人……
阮宁眯了眯眼,不动声色的收回目光,粉嫩的嘴角上扬。
不简单啊!
阮宁在原主的记忆里搜寻了下,没有找到这个男子的信息,可吕氏方才喊男子的语气一点也不生疏,显然是熟悉的,只是原主不记得而已。
也是,原主这个**不但傻还很善忘,只记得自家人的事,不记得这个男人也很正常。
而且此人是谁和她也没关系。
柳澈一直看着阮宁,自然把她的打量都尽收眼底,见她打量完自己之后,没有一丝表情的把目光收回去了,气质淡然安静得很,和当年的傻丫头完全不一样,嘴角忍不住上扬。
这丫头还真的是不傻了,不但如此,气质也变了很多。
李大夫给阮宁把脉后,又问了阮宁几个问题,见她口齿清晰,捋着胡子笑得和蔼:“你这丫头的身子还是一如既往的硬朗,四月的天落水之后也没什么事。不过以防万一,还是得给你开点驱寒的药。”
他直接打开药箱从里面取了药材丢给阮俊:“三碗水熬成一碗。”
阮俊连连点头。
李大夫对阮宁道:“宁丫头,老夫的医术不精,你的痴傻之症老夫以前没有找到治疗的方法,这次你突然好了,老夫也看不出是因为什么,大概是因为你的福气到了吧。”
说完,李大夫将药箱盖子盖好背起,对吕氏道:“宁丫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既然不傻了,这日后你的日子就会好过许多。只是你家书小子的身子骨比之前更为柔弱了,以后得多注意才好。老夫还有事,就先告辞了。”
“多谢李大夫,让阿俊送您出去。”吕氏急忙招呼阮俊去送客。
李大夫一走,柳澈将背篓从背上取下,对吕氏道:“婶婶,这是阿书挖的野菜。”
吕氏看了背篓里面一眼,发现里面除了野菜居然有一只带血的野鸡,那野鸡的脖子一看就是被箭矢给刺穿的,顿时惊讶道:“这野鸡是你猎的?”
柳澈嗯了声,道:“阿书需要补补。”
吕氏摇头:“不行,你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