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理他的意思,他坐在这里,和不会说话的植物没什么区别,就是个不动声色的摆件。
终于,在临近中饭时间的时候,莫枕月手里那条又薄、又短、又丑,还歪歪扭扭的围巾终于大功告成。
她站起身,高高兴兴凑过去问:“爸!你看,我这条围巾好看吗?”
莫景遇用杯盖拨着杯中茶叶,淡淡掀起眼皮,“月月,说实话,我用脚来织,都比你这条围巾织得好看。”
“?”
莫枕月有被打击到。
她哭丧着小脸,眼眸可怜巴巴,不满地控诉:“爸,你变了,你以前都会夸我的。”
“月月,你也变了。”莫景遇面无表情,用她的句式回话,“你以前都不会跟我抢你妈妈。”
好吧。
她确实当了一个晚上外加一个早上的电灯泡。
莫枕月顿时有点心虚。
她正想着要用什么话回应过去,恰好这时候管家进来,低声对莫景遇说了些什么,他垂眸听了片刻轻轻点头,将手中茶杯放在茶几上,唤道:“芫芫,柯林斯家族来人了,陪我去见见吧。”
莫枕月脱掉拖鞋,踩在沙发上,透着落地窗的玻璃,探头看去。
只看见一辆劳斯莱斯从远处大门缓缓开进庭院,而后在主楼前停下,车门打开,首先下车的是主驾驶的霍华德,他先是拉开副驾驶的门,傅时奚脚踩在地面,微微弯腰后,从车里出来,而后径直走向车后座,帮忙拉开车门。
先出现的是一双高级手工定制的皮鞋,稳稳落地。
视线里,男人身材高大,皮肤冷白,满头微卷的金发,五官轮廓极深,眉峰如刃,浑身气势狂妄,目光淡淡一扫,凌厉万分,而那双眼眸,和傅时奚一样,是如出一辙的蓝。
莫枕月轻轻看过去。
男人到左手手腕上,不仅戴着一块手表,还有一串佛珠。
不过,莫枕月的视线没停留很久,因为男人回身弯腰,收敛一身狂傲戾气,将手伸向车里,一双素白纤细的手从车里伸出,搭在他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