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尸体......
这就算是三岁小孩,浑身上下也得充满嫌疑!
更别提他了。
也就是有证据证明没有在场时间,再加上确实没查出来什么。
不然,王盛已经准备好将他长时间关在看守所中了。
“我知道。”
徐驹点点头,王盛的胆子如果够大的话,那就好说了。
“王组长,我虽然没有嫌疑点,但身上的嫌疑却依旧存在。”
“参与破案,对于警方来说,存在一定的隐患,比如假设我要是真的凶手,会有机会在现场抹去一些重要线索,导致案件无法推进。”
这确实,一般的执法情况,嫌疑人获得允许是可以参与配合侦查的。
但基本没警察会这样做,毕竟报案人是凶手的概率很大,一旦同意,要面临案发现场被破坏的风险。
“不过,我觉得王组长是个有勇有谋的人!”
徐驹再次开口,“如果我是凶手,呆在看守所不出来,那对于警方来说,只能从案发现场一点点搜查线索。”
“而如果我进入了案发现场,那在我是凶手的情况下,必定会做一些什么。”
“只要王组长紧盯着我,注意到动作,完全可以绕开案件侦查,直接锁定身为凶手的我!”
徐驹知道,自己身上的嫌疑是洗清不掉了。
不如直接用嫌疑充当诱饵,来一手直钩钓鱼!
王盛看了徐驹许久,他一直在查徐驹,只不过什么也没查到。
要是对方真在案发现场搞什么动作,被注意到,那对案件的进度,将会是跨越式的提升!
“你会破案?”王盛再次询问。
“不会。”
徐驹摇头,这要是说会,估摸着还得再被查一轮。
“那个一直跟着你们的丫头,她会破案?”
王盛没话了,随即哑然一笑。
“行,我去找上头申请。”
得到答案,徐驹松了口气,但心里,却又涌出一股咬牙切齿的愤怒。
案子是吧?
凶手是吧......
徐驹憋不住了,他是真憋不住了。
这案子的凶手是真孙子啊,杀个人回回都是在他回学校的路上杀!
徐驹恨不得拿警棍给对方头上来两下!
连续进三次看守所,还差点被记者编排!
想到第一案发现场,徐驹就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