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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割发代首(第2/3页)

令吧!”

陈龙虽然也想狠下心来,学曹操那样狠辣无情却又赏罚分明,事到临头,让人行刑的话却死活说不出来。忽然想起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拔出**将自己发髻一刀砍断。

众人大惊之下,全都吓了一跳,纷纷跪倒在地,不知所措。陈龙举着长发,喝道:“军队纪律不严明,将士作战不勇敢,是统帅的错误,要砍第一个应该砍我的头。今天且以我的头发代替首级,记我一次大过。”

陶升满脸羞惭,看着陈龙,心中悔恨不已,还不如向旁边死无全尸的白绕,好歹还死的光荣。陈龙继续道:“陶升贪生怕死,革去偏将军职位,即刻回濮阳再筹措军粮,为运粮小兵。”陶升想不到自己还能得到活命,拼命磕头去了。

旁边看热闹的郭图,看了个满眼,这龙珠赏罚分明,却又不好屠杀,愿意成全别人性命,实在难得。可惜这点儿妇人之仁,在这个嗜血强权的社会,恐怕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想到此,郭图微微摇头,上马去了。

割发代首的故事,《三国演义》原文如下:操留荀彧在许都调遣兵将,自统大军进发。行军之次,见一路麦已熟,民因兵至逃避在外,不敢刈麦。操使人远近遍谕村人父老及各处守境官吏曰:“吾奉天子明诏,出兵讨逆,与民除害。方今麦熟之时,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军法甚严,尔民勿得惊疑。”百姓闻谕,无不欢喜称颂,望尘遮道而拜。官军经过麦田,皆下马以手扶麦,递相传送而过,并不敢践踏。操乘马正行,忽田中惊起一鸠。那马眼生,窜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操随呼行军主簿,拟议自己践麦之罪。主簿曰:“丞相岂可议罪?”操曰:“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即掣所佩之剑欲自刎。众急救住。郭嘉曰:“古者《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操沉吟良久,乃曰:“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乃以剑割自己之发掷于地曰:“割发权代首。”使人以发传示三军,曰:“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于是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

这个故事被当作曹操严于律己的事迹而流传,但却是特权的彰显。后世不少官员也玩起了割发代首的游戏,当违反了纪律甚至法律时,正如曹操的马是因受了惊才犯错,情有可原,谁又没有“割发代首”的可原之“情”呢?

给《三国演义》做过注解的毛纶和毛宗岗父子,看到这里大骂曹操真是“奸雄”:好你个曹操,死刑你就这样给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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