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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第二只召唤兽召唤。

这次他很慎重,考虑了很久召唤兽的选择。

在镇上召唤怕被人发现他的秘密,最近他终于搞到召唤的材料,于是打算去一趟矮人聚落,顺便在路上把第二只召唤兽召唤出来。

第二天一大早,奈斯便关了铁匠铺的大门,骑上他心爱的法拉利,背着行囊出发了。

这一路上有法拉利也得要七八天左右,矮人的聚落在更东边的旷野边缘山区中,一路上没有大路可走,还有不少山地,要不是有法拉利这种适应当地地形的坐骑,一般人类骑马走路都几乎难以到达。

连续走了三天,已经离石头镇很远,一路上也没有人烟,天也开阔了,整个大地上植被稀少,动物也不多。

旷野上最常见的动物是野狼,**和岩鼠。对旷野生活熟悉的猎手来说,岩鼠的味道可是人间美味,肉质细腻,放点粗盐烤一烤,便是让人垂涎的美味。

这天傍晚,奈斯找了一个露营地,他决定在这里把第二只召唤兽召唤了。

他升起一堆篝火,用木炭开始在旁边的巨石上刻画召唤法阵。法阵复杂,连续画了一个小时,才完成了一半。

黑夜寂静,只有皎洁的月光散在旷野之中。

远处传来了一阵阵狼嚎,奈斯暗叹一声,虽然知道迟早要来,他也等了几天了,但是早不来晚不来,这个时候来,只能先中断一下手上的事了。

这群野狼已经跟了他几天了,一直没有动手。

旷野的狼最是狡猾残忍,而且极有耐心,为了捕猎,往往能连续追踪猎物好几天。

奈斯从法拉利身边抽出一把单手斧,这是他自己在十二岁的时候打造的第一把武器,看得出边角已经磨损得厉害了。

矮人们的评价是,用来砍柴还行!但是对他而言这也算是有纪念意义的斧子了,于是这么多年一直还使用着。

多年来和矮人的生活,打架斗殴已经多到数不清了。

喝酒,然后喝醉,最后必然由一场斗殴结束,不然矮人们晚上回去都睡不着觉。

加上多年的矮人打铁练习,奈斯一身蛮力也算是人类中的天赋异禀了,加上身高的优势,在矮人聚落里面也没有几个人能扳倒他。

武技方面,他喜欢用重型武器。

技巧他师从矮人,只认准两点,一力降十会和唯快不破。

简单来说就是够快够猛。

奈斯掂了掂手中的斧子重量,心想确实有点轻了,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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