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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马蹄北去人南望(第4/16页)

经过的,只可惜,估计是没机会进去瞅瞅了。”

郑凡则道:

“大人,乾国的花花城池,只会比南望城更好看。”

论享受,

论艺术,

论建筑,

论审美,

乾人可以说是完爆了燕国的这帮世世代代的大老粗。

“侯爷说得没错,郑守备说话,确实好听。”

“额……”

“侯爷还说过,就算只是将郑守备留在帐中陪着说说话,给一个参将位,也是值得的。”

“末将自小在市井里厮混,家里以前更是开酒楼的,不会说话,这生意可做不下去。”

李富胜点点头,道:

“唉,某年轻那会儿也挺会说话的。”

郑凡发现这位李富胜总兵一直在占自己便宜,

几次了,

一直在说自己和他很像,

要不是知道自己是肉身穿越而不是魂穿,

郑凡都得怀疑自己是不是人李富胜的私生子了。

不过,李富胜接下来的一句话,让郑凡意识到自己想多了:

“后来,杀的人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懒得说话了。”

“大人为国御蛮,劳苦功高,自然…………”

“不,我只是喜欢听惨叫声。”

“…………”郑凡。

入城时,尹城守城卒看见郑凡和李富胜穿着甲胄,也就没做过多阻拦。

“大人,今天我们吃点儿好的?”

镇北侯府的伙食,郑凡是见识过的。

李富胜深吸一口气,点点头,到:

“自然!”

随即,李富胜伸手拍了拍郑凡的肩膀,道:

“你,很好。”

这个语气,这个动作,颇有一种太君鬼子拍良民的感觉。

当然,郑凡清楚,这是李富胜太高兴了,所以在表达上,有些过去激烈。

郑凡选了一个看起来很高档的馆子,二人进来时,掌柜的亲自出来迎接,领着郑凡和李富胜去了二楼的雅座。

“二位军爷,今儿个这顿饭,小老儿我包了,二位吃好喝好后,多杀点儿乾崽子。”

老掌柜的很上路子,不过又委屈巴巴道:

“这事儿,二位军爷可出去可千万别说啊。”

城门外大营里那么多镇北军将士,要都来他这里吃饭,他这点儿身家可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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