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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斗角(第2/5页)

直发展下来,最终使得巫文化成为大楚的唯一主流信仰。

厉牧并非出自大族,事实上,他和年尧一样,也是摄政王府邸里出来的人,现任淙州城将军。

淙州城位于屈氏封地内,是大贵族向皇室妥协的一种产物,皇室允许大贵族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而大贵族也允许皇室在自己封地内留有驻军。

所以,厉牧的职责,就是监控屈氏。

但现在,

那些事情都可以先放下了,眼下需要做的,是将公主找到。

四公主和米家小姐离开行辕,早早地落单出来,图的,就是想要在成婚前可以自由自在地戏耍一番。

当朝太后,也就是摄政王和四公主的生母怜惜自己即将出嫁的女儿,所以对此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楚国风气和乾国不同,虽说没有大燕女子起得马弯开弓的豪迈,但也远远没到乾国女子被礼教束缚的地步。

楚人,是好浪漫的。

但是,事情,却已经发生了,有人,在一群护卫的眼皮子底下,将公主劫走。

厉牧叹了口气,

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刀把。

袁罡天微微一笑,道:

“烦了?”

“嗯。”厉牧直接承认了。

在他看来,一个女人,哪怕她是公主,丢了,也就丢了吧,不值得这般劳师动众,还得让他这个淙州将军特意过来组织搜找。

袁罡天摇摇头,他懒得去对厉牧说什么要改一改这个脾气的话,因为在可能摄政王所欣赏的,就是厉牧的这种脾气。

世人都以为年尧年纪轻轻就封为大帅,主守镇南关,这是来自摄政王的信任,但袁罡天知道,厉牧的恩遇,并不比年尧低。

“我大楚皇族,是凤凰后裔,虽不似燕人那边,依旧将貔貅一代代饲养着,但我大楚皇宫内,珍藏有火凤精血。

每一代皇室核心成员,将有幸获赐精血。”

厉牧闻言,不屑道:“没用的东西。”

他曾问过摄政王,火凤精血可否强健体魄增持气血?

摄政王的回答是不能,只能在手臂上留下一道宛若火焰的印记,一辈子都不会脱落。

自此,厉牧就对什么火凤精血嗤之以鼻。

袁罡天摊开手,在其掌心,有一只小小的蝙蝠正在缓缓地撑开翅膀,露出獠牙的同时,小小的瞳眸里闪烁出墨绿色的光芒。

“这是老夫精心喂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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