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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二章舔狗(第5/8页)

“是的,所以我想请虎哥给我们做向导。”

听到这话,妇人先是一愣,似乎没想到这位姑娘会提出这个要求。

郑凡则留意到了妇人发髻上的簪子;

虽说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郑伯爷对这些名贵首饰金银玉器都没什么兴趣和概念,但架不住自己发达后生活条件好转了,使得一些名贵的首饰配饰这类的东西,已经成了家里很常见的东西。

颇有一种溥仪去古玩店的感觉:我没系统地研究过,但我家里这些都很寻常。

这枚簪子,不便宜,而且用料也不是普通的金银。

再加上下粉条时的“豪情”,郑伯爷脚下还有两根粉条段子落在那儿呢,妇人也没捡起来再丢进去。

江虎摇摇头,道:“抱歉。”

这是直接拒绝了。

郑伯爷默默地端起面前盛着水的碗,喝了一口水,他没说我会付银子的蠢话,很明显,这户人家不缺银子,或者说,不是很在乎银子。

公主抿了抿嘴唇,道:“公孙将军可还好么?”

江虎目光当即一凝,妇人则吓得不住后退,撞在了桌子上。

郑伯爷继续喝水,神态自若,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其实他连公孙将军是谁都不清楚。

江虎舔了舔嘴唇,问道:“姑娘,你到底是谁?”

公主没急着暴露身份,反而笑了笑,道:“想当年,公孙氏是虽说不是家大业大的名门望族,和屈氏这类比不了,但依靠着一手驯兽的本事,数代把持着御兽监掌事之职,多少大族权贵为了获得一头名兽而对其客客气气,可称清貴。

没想到,如今却落到这般地步,当真是令人唏嘘。”

江虎没去摸自己的刀和弓箭,只是拍拍手,道:“倒是有趣,没想到我躲藏在这里,也能被凤巢的人给找到。”

“您多虑了,我不是凤巢的人,我家男人,也不是,我们,只是逃人。”

“你以为,我会信?”

公主默默地解开自己的衣服,将自己的左臂露了出来,左臂上还有着凝固着的蜡,但完全可以透过蜡看见里头的火凤印记。

妇人直接惊呼道:

“皇族!”

江虎有些迟疑地看向自己的妻子。

妇人则对着江虎肯定地点点头,道:“是火凤印记。”

江虎眼里露出了思索之色,然后,猛地伸手抽出自己的猎刀,不是指向公主,而是指向郑伯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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