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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第一镇(第5/8页)

说着,

郑伯爷伸手从兜里取出一个橙子,

这还是昨日出发时,瞎子递给自己的,一直没吃,现在有点蔫了。

郑伯爷剥着橙子,

道:

“哄他们高兴,是想让自己日子过得更好一些,有舍才有得,我懂,但说句心里话,在我这里,有一条线,一旦过了这条线,我会………”

“伯爷您会如何?”

“我会掀桌子,如果真的事不可为,我会带着几个手下,找一处僻静的地方,开家客栈,过过小日子。”

野人王张了张嘴,

然后笑了笑。

郑伯爷注意到苟莫离的神情变化,道:

“你想说什么?”

“狗子想说,伯爷,您应该,从未过过那种,少一口子酪吃,就会在寒风中冻死的日子吧?”

郑伯爷,沉默了。

上辈子,虽然自己妈离开得早,自己那个爹开货车,也不怎么着家,但吃喝上虽说不精致,但还真没过那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就算那酗酒糟蹋身子的老爹也早早地因病去世了,留下的钱,也够自己上了大学。

唯一的不舒服,大概就是开家长会时,但那,其实也不算什么。

至于这辈子,

一醒来,

身边就是一群魔王环绕;

可能他们一开始,对自己很轻视,带着高傲,但面子上,还过得去,且已经给自己置办了一座酒楼的产业,身边还能有丫鬟服侍。

两世为人,

其实自己并未真正体会到过………做人的艰辛。

苟莫离的这句话,意思就是,伯爷,您没真正受过那种被踩在泥潭里奋力挣扎抬起头,就为了那片刻的呼吸换气的日子。

所以,

才会有这种想法。

那种,

优雅、从容、淡定;

郑伯爷用手背抵住额头,轻轻敲了敲,道:

“对,你说得对,我确实是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属下……该死。”

“呵,你就这样正常点说话,其实挺好,你是点头哈腰,还是不卑不亢,亦或者是……将自己的脑袋塞在马粪里,在我面前,都改变不了你是野人王的事实。

可能,这是你的习惯,但我,不是很喜欢你这种习惯。

有本事的人,还是该有些格调的,我一直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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