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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三章上吧,儿子(第2/7页)

数的人,就一定弱了。

兵器是兵器,人是人,终究还是人在驾驭兵器。

魏忧,曾任闻人家护卫总管,后因擅杀闻人家一嫡系子弟,和闻人家反目,下落不明。

其手中的沥龙枪,曾被姚子詹称赞为晋地枪魁。

众所周知,姚师不会武功,但更众所周知的是,姚师从不拍废物的马屁。

郑凡默默地后退了几步,站到了剑圣身后。

心里,当即踏实了不少。

心里犹豫了一下,自己要不要先跑,因为他觉得剑圣击败眼前的这位,应该是没太大的问题的,拦下,更是没问题。

只是,郑侯爷的目光只是向岸边一扫,就察觉到了一股微妙的气息。

这是一种警觉的本能。

如果能及早过江,剑圣早就带着自己过了,之所以先前故意站在这儿没动,一是可能对岸也有人藏着;

二则是……

郑侯爷看了下脚下,

俗话说得好,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但眼下,

下地,是可行的。

是的,还没交手呢,郑侯爷就已经选择好了逃跑的路线。

大丈夫生于世,当领千军万马驰骋,岂可逞那匹夫之勇?

“为何而来?”

剑圣开口问道。

其实,按照剑圣原本的性子,你来了,要打架?那便打架吧。

言语越多,证明你顾虑越大,心思上已经出现了,能不打就最好不打的倾向。

因为剑圣得为自己身后的这位负责;

“为杀燕人的平西侯。”

目的,很明确。

郑侯爷喊道:

“今日赶路太急,身上染了太多风尘,不如来日我沐浴更衣后,与君大战三百回合?”

说的是屁话,

但问题是,现在局面不明,很显然,对方不可能就一个沥龙枪,所以,只能用屁话来打发时间。

郑侯爷虽说未曾在真正的江湖上摸爬滚打过,但带兵打仗的经验多了后,其实更懂得这个道理。

很多时候,双方对垒时,你没那么多场面让你大开大合地冲阵厮杀,很多时候都得靠这种屁话屁事儿来打发时间。

“让平西侯失望了,今日是个好机会,一离开今日,想杀你,就太难了,忧,办不到。”

很直接地认怂了。

而魏忧越是这么说,剑圣心里的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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