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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九章剑道之峰,自郑氏出(第4/7页)

除非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剑圣是不会再拿过来用的,否则只会被那姓郑的笑话这送给自家闺女的东西你还好意思再要回去?

至于什么叫迫不得已的情况,很简单,到那时,姓郑的会求自己把剑先拿回去用用。

樊力身体肤色此时正呈现出一种土黄色,并不显得呆板,反而给人一种正在流淌的感觉。

只可惜四周锦衣亲卫里没真正的大高手存在,要不然就能发现那位眼下正在剑圣攻势下完全处于挨打位置的大块头,正以一种近乎可以算计到与运用到的一切方式,去抵消掉伤害。

饶是剑圣,看似占尽优势,却也不敢去怠慢。

别人挨打,是技不如人;

眼前这位,则是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在力图防守的基础上,伺机反击。

他当年还是在败给田无镜后才领悟到这个道理,眼前这个看起来憨憨的大块头,其实早就清晰了然了。

剑圣故意卖了一个破绽,开始换气。

而这时,

樊力双眸猛地一瞪,直接向剑圣冲去,四周地面仿佛都开始了震颤。

四品的魔王,靠着血脉之力外加可怕的经验与意识,足以媲美三品强者了,眼下的这场对决毫不夸张的说,就是两个三品强者正在交锋。

双方距离拉近后,樊力抡起斧头直接砸去。

剑圣以指尖剑气,开始接招。

同一时刻,剑圣开始主动拉近距离,这看似是剑客比武时的大忌,毕竟剑客的体魄远不如武夫,但剑圣却有信心以自己的剑招在方寸之间,拉出鸿沟;

切碎对方攻势的同时,瓦解蚕食掉对方的防御。

这也就意味着,如今剑圣的修为,就算是普通的三品武夫和他近身,他也不用怕了,而那种像田无镜那般可怕的武夫,这世上又能有几个?

所以,几乎可以宣告,剑客相较而言的虚弱体魄,在剑圣这里,不再是破绽。

然而,

须臾之间双方剑气和斧头交锋了不下百来招后,剑圣忽然发现了问题,似乎没自己想象得那么简单。

倒不是说樊力忽然迸发出了什么潜能亦或者使出了什么惊世骇俗的手段,事实上樊力被压制得很厉害,招架得也很是勉强。

毕竟经验意识再丰富,人剑圣如今在这方面也不差,故而在绝对的力量差距面前,魔王也得低头。

可偏偏一番交手后,

剑圣却发现这个大块头虽然拿着的是斧头,可挥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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