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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审判结果(第2/4页)

有福和他的警卫。

因为此审判没有公开审判,所以只有家属参加。而李莫凡家属因为对此事不知情,所以没能来参加旁听。作为他部队的领导,而且李莫凡的档案之类的,还没有与当地人口局交接,所以原则上勉强还能算是部队人员,但却不适合上军事法庭了,因为他已经**了退伍手续。今天吴冬生和王有福参加旁听也算合情合理。

“各位!对于11月9号在中山路发生的命案,经多方了解与调查,已掌握事件的发生的缘由和来龙去脉。因为非公开审判,经过我和多名审判员公共分析和对案,一致认定为以下判决,现在宣读判决书,全体起立!”

审判局长的声音打断了每个人的思绪。

“唰、唰、唰……”

所有在场本身坐着的全部起立,包括王有福少将。王有福的起立不是因为对审判局长敬畏,而是审判厅里面的国徽,是对国家法则的敬畏,所以王有福毫不犹豫的一样站起来,并且站的笔直。

“嫌疑人李莫凡,男,1976年6月6日出生,系江南省海滨市海城县海棠乡李家村人。2000年11月9日在中山路与市民杨柳发生冲突,因当时杨柳携带管制刀具并使用管制刀具欲伤李莫凡,其奋力反抗,反击于杨柳,杨柳胸口心脏部位受到重力冲击而导致心脏骤停,因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因李莫凡乃特战队员,明知自己的力量会带给对方何种程度的伤害,却仍然不控制力量加以反击。此性质定位防卫过当!并且在此期间又误伤围观者刘钸德和其他6名市民,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数罪并罚!

现宣判嫌疑人李莫凡有期徒刑8年,并同时附带赔偿责任,赔付杨柳家属夏国币10万元;赔付刘钸德伤残医药费8万元;其他市民2万元,共计夏国币20万元整!此审判为海滨市中级审判局判定,若不服上述审判,可在15日内上最高审判局京城总局提起追审。若15内未提起追审,即表示对此审判无异议!

江南省海滨市中级审判局审判!”

“我不服!”李莫凡听到审判结果第一时间站起来吼道。

“安静!”

“安静!”

与此同时,站在李莫凡后面的两名警员第一时间手按在了李莫凡的肩膀。

“刘义守,你为何如此审判!你就不拍我告到家主那?吃里扒外!”刘钸柱也站了起来。

“对呀,刘义守,你就不怕我跟林家家主反映,到刘家主那参你一本?!你真是好大的够胆!”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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