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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节终归要走的(第4/4页)

上狠狠地亲了一下就大踏步的出门去了,刚才在母亲的首饰盒里找了一颗母亲不要的珠子,这是他答应给胭脂的。

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可能会向一个女子食言,说过会送她一颗珠子就送她一颗珠子,只是送完这颗珠子之后,自己就再也不欠她什么了,只是欠钱而已,很好还。

快马进了长安城,小虫接过少爷的马缰绳,拴在遮雨棚子底下,就跟着少爷上了明月楼,明月楼里有明月,这是长安城一句家喻户晓的话语,不过少爷不喜欢那个妖媚的明月,只喜欢那个叫做胭脂的小娘子。

李象的怀里躺着钗环横乱的明月,迷蒙的醉眼瞅见云寿走了进来,张嘴就问:“蒜瓣子种到地里了?”

“是的,我和我爹一起种的,今年地里的墒情好,应该是个不错的年景!”

“好不好的和我这个衡山王没关系,倒是你要抓紧了,如果你不要胭脂,我就打算梳拢她了。”李象不怀好意的指指帷幕后面。

一个娇羞的少女从帷幕后面走出来盈盈一拜道:“胭脂恭迎小侯爷。”

云寿拉过胭脂的手将一颗萤光灿灿的珠子放在她手里说:“这是我上回答应你的,我说话一向算数。”

李象在一边鼓掌大笑,明月也用嫉妒的目光看着胭脂手里的珠子恨不得立刻就夺过来。

不等李象开口,云寿就对他说:“我要走了,我父亲已经同意我去军中历练,过几天就要走了,你自己保重!”

云寿说完话,拱拱手就离开了明月楼,只留下李象在发傻,胭脂神色大变奔到阳台上大呼一声“云郎!”却无人回应,风卷起帘幕,隐约听见一串急促的马蹄声嘀嗒远去。(。请搜索飄天文學,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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