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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别死在他乡(第4/5页)

一条命,也不过是黄金千两。

那一晚徐骁说起这个人,露出罕见的愧疚,要捎带的那句话,分量也相当不轻。有关此人,徐凤年知道他曾经在北凉军中是与陈芝豹并肩的武将,c混秋中战功卓著,与以甲覆面的姑姑赵玉柱相似,带一张青玉面甲,真容从不示人,除去带兵奇诡,这位辈分上世子殿下需要喊一声叔叔的男子,更是一名绝代剑客,在英才辈出的北凉军中,仅次于三十铁骑仰慕至极的王妃.

甚至连羊皮裘李老头都在无意间提起过,说这年轻人剑钝意不钝,是老夫生平仅见的才气横溢,就像一个家产富可敌国的公子哥,太有钱了,多到他不知如何去花,只好随意挥霍。只可惜剑意过于无情,以至于剑道不显。

在徐凤年看来,能被剑神李淳罡如此评点的剑道人物,才有资格自称风流。

既然挂剑阁闲人不得进入,那就只好从千两黄金卖剑上入手,既然这人从一名英俊剑客变成作画睡青楼的风流客,去青楼找人问话是一条捷径,原本瓶子巷不如风波楼,只不过一个外地人带着个孩子,才入飞狐城,就去风波楼买醉,落在心细如发的有心人眼中,并不是好事。被客栈带着来到瓶子巷,再去风波楼,才称得上顺水推舟,不好说没有丝毫破绽,但起码不至于太过扎人醒目。

捎上陶满武也是无奈之举,放她单独在客栈,不放心,丢了一行囊碎银无关紧要,丢了她,只会麻烦不断,xing情凉薄的世子殿下实在是信不过任何人。

徐凤年这辈子,在北凉曾有三个差不多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狐朋狗友,一起闯祸一起背黑锅,本以为友情会天长地久,可如今除了李翰林,其余两个,别说兄弟,已经连朋友都没得做了。好在三年游历认识了个挎木剑的家伙,否则也太寒碜了。

对于温华,每次想起,都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这小子毛病真不算少了,口口声声让他一身鸡皮疙瘩的小年,比起白狐儿脸的徐草包还来得惹人烦,以往偷了地瓜,烤熟以后吃了个肚饱,温华就会说小年啊要不我给你唱个曲儿?那时候闲得要死的徐凤年当然没意见,然后这哥们就蹲下身撅起**,一脸坏笑地放起了连环屁,而早就有先见之明的老黄离得老远,憨笑时露出缺门牙的光景,这**被徐凤年踹翻以后还死不悔改说什么响屁不臭!

温华别看剑技磕碜人,上树掏鸟蛋下水摸鱼虾,是行家能手,经过了满眼金黄的桔林,偷吃得事后上火满嘴冒泡也就罢了,他还会往怀里塞两颗桔子,双手捧着桔子问美不美大不大,然后翘兰花指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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