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野鬼,在中元节这一天,若是能够找到那盏写有自己名字的河灯,便能投胎转世。他当年就听自己那位一起狗刨江湖的兄弟说过,佛家有托灯投生的**,尤其是在阴间不得解脱的冤魂怨鬼,凭借阳间江河之上的那盏荷花灯,即可得自在。他这辈子的愧疚之一,便是与家中兄长两人只供得起一人读书,哥哥把机会给了他,可他却不爱读书,也不知珍惜,成天只想着行侠仗义,向往那座刀光剑影的江湖。所以他如今比哥哥嫂嫂更喜欢对那个侄子念念叨叨,要孩子好好念书,他给侄子购置的纸笔,都是小镇上最贵最好的,他不是希望侄子以后一定要考取功名,不是什么光耀门楣,而是他打心眼觉得,男儿读书,读出满腹学识,写得一手好字,每年春联不用求人,或者说以后有了孩子,可以自己去书本上为孩子取名,总归是天大的好事。
练剑,想要练至天下第一,世间终究唯有一人而已。比拳头硬,江湖总有拳头更硬的武夫高手。可是读书人从书本上读出的道理,则绝不是帝王将相达官显贵们开口说出的道理,就一定会更大一些。
到了那座熟悉的青石板桥,他媳妇果然已经卖完两篮河灯,侄子手里拿着最后一盏。
她等到他走近后,柔声问道:“怎么要我留下一盏?还要写那北凉二字?”
他微笑道:“我与你说起过的那位小年,他是北凉人氏,如今西边那边在打仗,我就想着帮他祈福。”
三人一起走下桥头,来到岸边,他弯腰将那盏河灯轻轻放入河水。
三人干脆肩并肩坐在岸边,他揉了揉侄子的脑袋,让孩子帮忙拿着那壶绿蚁酒,抬头对自己媳妇笑道:“以后如果有机会见面,那家伙如果喊你弟媳妇,千万别答应,一定要喊你嫂子才行。”
她眼眸弯弯,促狭笑道:“你们俩这种事情也争啊。”
他开心笑道:“别的事情可以不争,唯独这件事,绝对不能让步!”
她微微红着脸,无奈道:“那你还想着以后跟他成为亲家?你说你们当初定下了娃娃亲,人家也答应了?”
他语气豪迈道:“他敢不答应?!”
他媳妇笑了笑,不知为何,自己男人什么都不讲究不在意,只有当说到他那位兄弟的时候,才会格外骄傲自豪。
有些时候,她甚至都有些小小的醋意了。
她不知道自己男人和他的兄弟当年一起经历了什么,才会让自己男人这般放不下。
而她比谁都清楚,这个姓温名华的男人,其实什么都拿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