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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杳杳绝杀,徐伯临死期三更合并(第5/11页)

害人洪苓仪女士。孕妇曾向我的当事人求救,我的当事人因为于心不忍,将孕妇送去了医院,所幸孩子保住了,但不幸的是孕妇因为重伤,抢救无效。”

和公诉方说的,完全是两个版本。

郭学益继续:“我的当事人和庐砚秋女士也都是寻常人,遇到这种大事也会慌张,会恐惧。一个孕妇重伤身亡,如果报警会是什么样的结果?那我的当事人和庐砚秋女士肯定会成为第一嫌疑人,而且二十五年前的侦破条件有限,如果找不到真凶,我的当事人也许会蒙受不白之冤,所以我的当事人和庐砚秋女士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厚葬了这位孕妇,并且收养了她的孩子徐檀兮小姐。”

发言完毕,郭学益淡定地坐回去,和徐伯临交换了一个眼神。

周唐如起身:“法官大人,请允许我传召我方一号证人。”

法官允许。

证人上庭,并宣誓所言属实。

周唐如提问:“证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和二号被告人徐伯临是什么关系?”

证人是徐仲清。

“我叫徐仲清,是徐伯临的弟弟,庐砚秋的儿子。”

“请问你知道红山墓地的无字碑是给谁立的吗?知道下面埋葬的是车祸逃逸案的受害人吗?”

徐仲清回答:“我也是前几天才知道的。”

周唐如问:“你之前去祭拜过吗?可曾听庐砚秋女士或者二号被告徐伯临先生说起过洪苓仪女士?”

“我们一家每年都会去祭拜,我听我妈说过,说无字碑下面埋得是她亏欠过的人。”

“只是你们一家?徐伯临一家可曾去过?”

徐仲清照实说:“每年都是我妈和我们一家去祭拜。”

周唐如总结一下:“被告徐伯临先生当年肇事逃逸,他的母亲庐砚秋女士为了袒护被告,私下处理了尸体,并且没有告知过被告,所以庐砚秋女士才会只带着二房一家去祭拜,并且声称那是她亏欠过的人,因为她明知道凶手是谁,却选择了包庇凶手,也正是因此,庐砚秋女士对受害人的女儿徐檀兮小姐格外偏爱,都是为了弥补,为了赎罪。”总结完,周唐如说,“法官大人,我问完了。”

法官问二号被告律师,对证人证词是否有异议。

郭学益上前:“证人,庐砚秋女士除了说过无字碑下面葬的是她亏欠过的人之外,还说过其他的吗?提过二十五年前的肇事逃逸案吗?”

徐仲清有点懵,不知道律师想干嘛,他如实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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