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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5/6页)

地用袖口擦拭。

手再抬起来的时候,被抓住了。

伏廷一手拿着刀,一手抓着她手腕,往前走。

她跟着他的脚步,看见他袖口束带上也沾了血,心里不自觉地想,见惯了他佩刀佩剑,今日才见沾了血。

他忽从前方回过头来:“为何不说话?”

栖迟转着头,眼看一圈周围。

莽莽荒野,枯草杂生,未化掉的雪一丛一丛,看在眼里好像四处都是一样。

她轻轻说:“只是在想你要带我去何处,这地方会不会迷失了方向?”

伏廷脚步不停,拿刀的手指一下头顶发白的日头:“迷路便循着太阳。”

“那若是风雪天呢?”

他道:“那便循着风。”

她似是不依不饶:“那要是无日无月无风无雪呢?”

伏廷停步,看着她。

她身上披风的猩红衬着脸上的白,那白生生的脸上血迹残留的印记干了,也被她擦红了,始终没擦掉。

她只静静地看着他,似是想到了就问了。

他看了两眼,转头继续前行,说:“那就跟着我。”

栖迟被他拉着,走下一块缓坡,面前是个冰湖。

伏廷停住,拉着她蹲下来,一手抽刀,刺裂冰面。

他放下刀,伸手沾了水,抹到她脸上。

栖迟触到水的冰凉,激了一下,眼看着他,他的手指在她脸上重重擦了两下。

他的手指粗糙,她脸上那块地方很快热了,是被他的指腹蹭的。

伏廷拿开手,盯着她,忽而说:“别怕。”

她眼动一下,撞入他漆黑的眼,又听他说:“身为大都护府的夫人,不能怯懦。”

栖迟轻轻笑了。

怎会忘了,她嫁的不仅仅是位高权重的安北大都护,还是个刀口舔血的男人。

她转过脸去,觉得被他小看了,毕竟曾走过那么多地方,岂会因为事情怯懦。

真正的怕是阿砚出事,是无法完成哥哥的嘱托,不是怕死,是不能死。

“我没怕,”她说:“也会习以为常。”

跟着这个男人,迟早会习以为常。

伏廷看着她,她一身柔弱姿态,垂眼抿唇的侧脸却露出一丝坚毅。

他牢牢看着,说:“那你将脸转过来。”

栖迟转过脸来,迎着他视线,往前靠近,缓缓的,越来越近,直至四目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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