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村小说网

繁体版 简体版
新乡村小说网 > 七零之悍妇当家 > 第48章家规(第14/14页)

第48章家规(第14/14页)

“欺负人啊,欺负人啊……”

其他人也窃窃私语,觉得林岚要太多了,这是在讹钱。

“你有自行车,你自己再去买一次呗。”有人嘀咕。

林岚哼了一声,“不小心损害别人东西就要赔偿,故意损害别人东西,就要加倍赔偿,这是惩罚,不惩罚不长记性。长记性才知道疼,以后不敢再犯!”

就算韩青松有时间去县里,可为什么要为榔头的错买单?

不赔可以,那就公事公办咯。

最后大队长只得让人请韩永芳。

韩永芳已经听人家说了,他道:“故意损害人家东西,本身就得赔到人家乐意,大旺娘也没多要,两块合理。”

支书说合理,那就合理,大队长让刘春芳赔钱。

不赔钱就大队里扣工分赔,这是大队干部调节矛盾的手段。

刘春芳没办法,在诸多压力下只得赔了林岚两块钱。

铁头把那一毛钱摁在裤兜里,绝对不拿出来,林岚并没有管他要,他竟然觉得林岚很讲道理。

估计他娘知道得打死他。

刘春芳怎么都咽不下那口气,拖着自己儿子铁头,“走,去公社告状,必须要曝光这泼妇的嘴脸,让韩局长、让公安们都知道知道。”

她也不声张,拉着铁头就去了公社。

那边韩青松正在交接一批资料,然后给战友写信麻烦帮忙买中药寄过来。

这时候孙卓文领着刘春芳和铁头进来,“韩局,家里人找。”

一进屋,刘春芳就开始掉眼泪,颤巍巍的,“青松哥~~”

韩青松浓眉皱起,冷冷道:“你是谁?别乱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