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额角流淌下来,模糊了他的眉眼,可他还是在笑着,看着他身后,笑得干净而柔软,“老大,你以为你真的赢了么?”
傅熙身体一僵。
女孩站在他身后,那冰寒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冷酷的屠夫,手上沾满了令人作呕的血腥。
与琳琅复合之后,傅熙一直小心翼翼扮演着完美情人的角色,他就是怕她会抵触自己,厌恶自己的不择手段。
每个男人都想在心爱人的面前保持一种干净、明朗的形象,令她们觉得自己挑选的伴侣是可靠的、健康的,有能力给她遮风挡雨,未来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爸爸。
可傅熙知道自己并不是那样完美的人。
他的身体里流淌着暴戾杀戮的血液。
就像那天,他成了一个卑鄙的强盗,残忍的掳走女孩的清白。
就算她与自己亲密,也还是害怕的吧?
察觉到这一点的傅熙对她愈发彬彬有礼起来,强迫的把自己当成一个最矜持最儒雅的绅士。
可现在,他性格里最不堪的一面被她知晓了。
傅熙这才意识到——
他上当了。
谢珧华故意将自己伪装成纯洁无害的小羊羔,引他大动肝火,好让琳琅亲眼目睹自己实施暴力的野蛮过程。
“傅熙,你是要将人打死吗?”
女孩轻飘飘地问,孔雀蓝的长裙衬得她肤如凝脂,尤其是大病初愈的病人,脸上透着一种病态的雪白,偏偏她的唇红汪汪的,浸润了最美丽的鲜血一般,竟隐约有几分祸水妖姬的风华。
傅熙看得着了迷,不自觉就松开手。
谢珧华哑了嗓子,“你、你恢复记忆了?”
他一眼就看出来了,她的眉眼之间透着摄人的容光,像是倾倒众生的妖精,那股天真烂漫的神态则消失的无影无踪。
谢珧华觉得自己应该是懊悔的,因为这就意味他之前做的一切都白费了。可是怎么回事呢,看着她嘴角似笑非笑勾起,仿佛魂魄都要被吸附进去,再没有翻身的余地。
神魂颠倒,颠倒神魂。
谢珧华心想,他这辈子是休想摆脱这段令人沉沦的“禁忌之恋”。
“我叫了救护车,傅熙,你把人抬上去。”
琳琅一点也没客气指使人。
可那人倒也心甘情愿任她驱使,尽管前一分钟他是差点想要杀了他。
救护车上,医生正在给谢珧华做一些简单的止血包扎,傅熙就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