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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引经据典(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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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幼馨躲闪了一下。

“这一百是工资,另外五百是奖金,今天能招募到老杨幼馨你可是居功至伟,功不可没!”

夏旭将六张钞票塞了过去。

“我不……”

“我不要,是吧?”

唐幼馨刚要欲绝,夏旭却已经学会了抢答,无奈的笑了一声,然后正色道:“这奖金不是给你的,而是用来立规矩、起到激励作用的,由你牵头做表率,调动其他人举荐人才的积极性。”

“可是没有其他人……”

小白花糯糯的据理力争。

“这是立规矩,总要有个开头,不需要其他人。”

夏旭板起脸:“你知不知道自己不要钱是个非常大的错误,甚至是在害我?子路拯溺和子贡赎人的典故没听过吗?”

“没……没听过。”

小白花一脸怕怕的模样,倒不是被夏旭凶得害怕,而是因为夏旭理直气壮般的样子弄得有些底气不足。

自己错了吗?不要钱难道也有错?

“孔子的两个弟子,子路救了溺水的人并且收取感谢的报酬,被孔子夸奖,子贡垫钱赎回被贩卖成奴隶的同胞却不要国家补的赎金,被孔子责骂。”

夏旭简单概括两个典故,然后拿出语文老师般的架势,不怒自威的道:“知道为什么吗?”

“为……为什么?”

一听夏旭连圣人孔子都搬了出来,唐幼馨更加心虚了。

“你救了人,你道德高尚可以不要报酬,但却不能指望人人都和你一样道德高尚。

如果你不要报酬别人遇到这种事情也不好意思要报酬,没好处的事情很多人又不愿意干,以后看到溺水的人也不一定会救。

相反如果救助溺水之人约定俗成的都能获得报酬好处,以后其他人看到了不就也会救助吗?

一点报酬重要还是生命重要?或者是你的高尚道德重要?

你拒绝收钱是不是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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