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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我想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第2/9页)

只有陈先生是真醉了——

——这个金发碧眼的假洋鬼子操着一口江浙沪地区方言的普通话,像是在这些地方呆了很久,学来的中文多少有点笨拙,好不容易从红脖子形态转化成正经的京片儿,一喝酒就现了原形。

陈富贵抓着话筒,先是唱《我的中国心》,而后是《东方之珠》,最后是三十多年前在红磡演唱会上的《国际歌》——他似乎是真的醉了,连自己的故乡美利坚德克萨斯州都忘的差不多了。

雪明坐在正初叔叔身边,低声道歉。

“对不住了,我应该今晚就得走。”

“嗯,一路平安。”

“我在星辰大哥那里,留了一瓶血,叔叔,你要是也留一瓶——就能做亲子鉴定了。”

“好。”

“你会留吗?好是什么意思?是会,还是不会?”

有时候中文真的很难让人理解清楚话中之意。

它的形态千变万化,一个字能包含好几种意思。

雪明是个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

正初叔叔说“不会”的意思他明白,说“会”的意思他也明白。

可是说这个“好”,恐怕也在犹豫,也在彷徨,并不想在小伙子出发之前,留下什么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缘分。

正初给雪明递酒,自顾自的独饮,并没有碰杯。

他只是看滚烫的大电视里,播放着MTV的歌词。

他去看同样滚烫的陈先生,在彩球灯光下握住金属麦克风时的疯魔与放荡。

他看很多很多地方,看桌台,看睡着的苏星辰,看正在忙碌,正在接电话与老婆解释的叶北。

他看向这些陌生人,看见许多良善和温暖。

很少很少会看江雪明,就像是即将接受考试时,学生也不会主动去看老师的眼睛那样心虚。

雪明倒是直率得像一把刀,他盯住正初阿叔的眼睛,目光炙热。

“不想说就算了,喝酒。”

正初一口把易拉罐里的啤酒都干完:“谢谢你啊。”

雪明也跟着一起喝,紧接着打开下一罐,递过去。

正初接过来,紧接着又说:“谢谢你啊。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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