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六三五年,崇祯八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的春夏之交,刘毅率领新军全歼了张献忠三十余万大军,取得了逆天的战绩,凭借这个战绩,刘毅成为了大明历史上第一位二十余岁的非世袭侯爷,而且完全是因为战功获得了这个爵位,并且成为了中军都督府右都督,从一品大员,正式进入了大明的高官序列,并且朝廷允许他节制江南十府,从安庆府到吴淞口的广大地盘全部被刘毅收入囊中,从这片土地上取得的利益将能让刘毅建设出更加强大的军队。朝廷的反应还是非常迅速的,在崇祯和温体仁等人商议结束之后,诏书在第二天就颁发了下去,第一条当然是对刘毅和新军将士们的封赏,除了对刘毅个人的褒奖之外,手下的军官自然是该升职升职,该加薪加薪,只不过俸禄都是名义上的,诏书颁发的前夜,王承恩已经派人送去了崇祯的手书,刘毅的条件朝廷全部答应,只不过军饷自筹,刘毅几乎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崇祯的条件,有没有朝廷的军饷对新军影响几乎为零,刘毅要的就是地盘,有了这块地方,刘毅觉得,改变大明命运的时刻正在渐渐到来。
至于朝廷在诏书中给新军的赏赐,什么白银五十万两,锦缎五万匹等等,刘毅也没有放在心上,这不过是做给天下人看罢了,自己不仅得不到这些东西,还要反向给崇祯输银三百万两,这三百万两崇祯自己都已经做好了安排,一分为二,一半收入皇家私库,另一半交给户部,填补一下各地军饷的空缺,在给小黄门带回去的回信当中,刘毅也写到,以后每年将会给崇祯提供五十万两白银的好处,刘毅称其为赞助费。虽然这个名字新颖,但是崇祯没有过多的纠结,他只知道自己的私库每年能从刘毅的手上得到五十万两银子,同时还不影响户部的税收,虽然不知道刘毅有什么方法搞到这么多钱,但是有一点崇祯知道,刘毅没有在百姓的头上做文章,如果他对百姓苛捐杂税,恐怕自己不用灭他,百姓就已经起来造反了。
第二天刘毅也没有再次入城上朝当面领赏,他知道,自己和崇祯的关系已经在慢慢转变,这次的事情本质上是一次交易,而不是皇帝对大臣的赏赐,既然如此,自己上朝领赏已然不妥,还是低调处理的好,崇祯也不想在群臣面前太丢面子,刘毅实在是太强势了,自己在之前的多次表彰之中几乎已经将能称赞武将的词语全部用光了,对于现在的刘毅自己真的不知道要在朝堂上说些什么赞美的话才比较合适。最重要的是,崇祯也会比较尴尬,毕竟刘毅现在的做派早就已经脱离了一个臣子的本分,崇祯已经不能掌控他了。索性,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