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闪现去了玻璃瓶的回收处,把玻璃瓶放回去,然后才闪现到大荒塔上。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本书的严谨之处,毕竟其他小说的强者在大战之前哪有那么细节的描写?
>当她横眉冷竖地站立在大荒塔顶时,嘴角甚至还有一丝清白色的幸运花和古拉牛奶的汁液。
“迷雾女妖,你现在走还来得及……”一个苍老的声音浩浩荡荡传递下来,大荒城更高空出现一个个参差不齐的身影。
“呵,我以为是谁,一群藏头露尾的次级位面传奇。”迷雾公主冷笑一声,杀气凛然。
她头部以下顿时化为浓厚的淡灰色雾气,瞬间以大荒城为中心扩散开来。
虽然她想上去几下把那些**解决掉然后再回去排队,但是她不傻,知道此时首要的是安排好妹夫的产业。
此时,大荒城里无数人抬头看向了天空。
“看,那是迷雾公主!”
“呵呵,一群小丑又来了,自从科学部成立以来,都多少次了。”
“这次,看来是看中了马克大叔的马克树了吧。”
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经过大荒小学的特别**班教育后,很多市民越来越聪明。
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不是让人变得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
而是培养人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逻辑和方法论。
摆脱了繁重的劳役以后,思考时间变多了,市民们更聪明,当然,也懂了谁才是对他们好的人。
此时,市民们虽然不惊慌,但是还是下意识地按照在学校里学的知识,跑去各种遮挡物里躲避,尽量不给防卫力量添乱。
“区区一个传奇,可挡不住我们。”此时,高空那个苍老的声音冷哼一声,似乎被迷雾女妖的轻蔑而激怒。
“废物传奇,来多少都一样。”迷雾女妖依旧不屑,身躯也完全沉入迷雾中,只有声音在方圆几千里内传荡:“有本事,你们进来,老娘**们!”
大荒城有多大?
林可当初是按照巴纽东、北上广来建的。
现在,大荒城虽然没有完全填满,但是也算得上是很大了。
但是以迷雾之能,覆盖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