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成的文件。
“我们将在四个开港市舶司设立自由贸易区,在贸易区内,西洋商人可以和我国商人一起自由交易,并且可以租赁土地用于修建仓库、码头和商铺等菲军事设施。”
“但你们必须遵守五个原则。其一,必须遵守大明律法,如果犯法交由当地官府审理。其二,必须和大明商人一样照章纳税。其三,不得携带任何武器进入自贸区,一经发现,我们有权处置。其四,未经大明官方允许,不得跑到自贸区以外的大明其他地域。其五,自贸区所有土地只能租赁,不能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