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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村小说网 > 觉醒后穿书女配她揣崽逃了 > 第11章 人们通常称它为傻狗(第3/3页)

第11章 人们通常称它为傻狗(第3/3页)

姜羡闭着眼睛,感觉那人又靠近了她两步,然后就感觉自己臀部的位置被人踢了踢,接着那人出声道:“喂,我知道你是装的,赶紧起来。”

嘁,天真,还想诈她。

见地上的女人依旧纹丝不动,黑影有些不高兴了,周围裹着的朦胧雾气散去,露出了原本模样。

姜羡要是此刻能偷偷瞧一眼,肯定能瞧到个织锦广袖青衫,模样艳丽到极致的男子。

而男子那张脸,与元瑄临那种俊极雅极的风姿秀逸不同,虽艳丽却一点也不女气,轮廓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深邃乌黑眼眸还泛着悠悠紫色,给人一种高贵又神秘的特殊感。

要是姜羡能看一眼,恐怕还会觉得有些眼熟。

眼熟不是她见过这人,而是这人俊归俊,但给人的感觉很像她生活过的某现世中的一种狗。

——不对,礼貌点,一种犬。

那种犬,大名西伯利亚雪橇犬,小名二哈,人们通常更喜欢称它为“傻狗”,因为它长得俊,爱拆家!

当然,要是他此刻不攥着把小刀,瞄准了地上的姜羡,架势想要往人身上捅,那就更像了。

就在小刀带着一股子狠厉杀意疾速而下,快要碰到姜羡时,姜羡感觉心口一窒,差点没绷住跳起来躲开。

好在她内心够强大,依旧一副晕死过去的模样,而那小刀也倾斜了一寸,险险定在她耳畔的分寸之地,只凌厉刀锋切断了她几根碎发。ωωw.

果然,又是在试探。

“还真是个凡界蝼蚁,浪费本尊心情!”男人喃喃自语道。

这个凡界的人,经过他多年来的观察,基本都没有修习过任何术法。而他刚刚释放出的杀意,也是只有修习过术法的人能感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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