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竟如此寡恩薄义。
手里刚接过的那袋像打发乞丐的灵石,更像一把锋利的尖刀,狠狠地刺了姜夫人一刀。
但孽是她一手造下的,再狠她也得受着。
姜羡再次见到姜夫人,是在两日后。
那时她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见什么都新鲜的在邺都城大街上闲逛,并且还实现了财富自由,一路买买买!
当然,还带着两个怕她跑了的小崽崽,和几个藏在人群里暗中保护的魔侍。
也是付钱提东西的。
就在她逛了一天,逛得腿酸脚麻,准备带两个小家伙回客栈的时候,刚好看到姜夫人和一个五大三粗的胖妇女起了冲突,然后被推到了地上。
此时的姜夫人苍老了许多,身上华服已换成粗衣,满头长发再没有任何珠钗点缀,只一块泛黄的粗布包裹着,隐隐还能看见白发。
被人推到地上后,她看了眼那趾高气昂嗤笑她的胖妇人,脸色难看得很,却没再吭声与之争论,只默默爬起身,捡起被那妇人一同丢到地上的篮子,一言不发地朝着另一头离去。
踉踉跄跄的,看着挺可怜的。
一朝从云端跌入泥潭,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当然,姜羡不会同情她,毕竟这是她自作自受。如果当初,她救她只是单存的为了女儿,后来并没有起过杀心,没那么多事,那么哪怕是被当工具人,她或许会体谅一下她的慈母之心。
说不定看到她被人欺负,她也会冲过去为她出气。可惜,人生无如果!
姜羡淡漠地收回目光,但不经意间却瞥到了站在不远处的小桃。
此时的小桃一身黑色窄衣,手里提着把剑,英姿飒爽地站在前方,似乎全程看到了刚才的那一幕。见她望来,她挑眉朝她笑了下,大步走了过来。
许是叫习惯了,她还是改不了喊一声:“小姐。”
姜羡回了个浅浅的笑,看着她真诚说道:“这一身比较适合你,瞧着就干练。”
小桃又是一笑:“小姐不问我点别的吗?”
姜羡觉得没什么好问,很多事她都能猜到,但想了想,还是问了个困扰她许久的问题:“我当初被救下时,头发是昏迷那俩月长的,还是被人剪掉的?”
没错,当初她起先以为自己魂穿了,但后来看到齐肩的短发,和身上某些熟悉的特征,就觉得自己连身带人穿过来了。
可再后来,她又发现了不对,因为自己齐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