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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一时血勇(第3/3页)

起地上的大斧,小心地靠近棕熊,又在它脑袋上狠狠地来了一下,确定彻底死透了,他这才拔出随身带着的侵刀,对着棕熊开肠破肚。

很快,一颗足有两个拳头大小的黄色熊胆被取了出来,被吕律小心地装在挎兜里。

是颗铜胆,熊胆中品质最好的!

随后,他先将棕熊的心脏取出,切成几瓣扔给元宝,随后又剥皮取肉,挑了几块棕熊身上的好肉喂给它。

这么些天,天天吃苞米面粥,今天可以痛痛快快地让它吃个饱了。ωωw.

三条狗崽也凑了过去,撕咬熊肉,可是力道不够,无法撕扯下来。

它们现在除了母乳外,也已经能吃些肉了。

吕律又用侵刀取下些熊肉,切小后喂给它们。

直到元宝和三条狗崽再也吃不下,他才缓步走到一旁,靠坐下来。

这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他始终觉得浑身不得劲。

哪怕得了颗铜胆,他也丝毫高兴不起来。

反思之前的种种,他发现自己,还是太冒失了一些,考虑得不够周全,行事也不够沉稳,领着三条狗崽的事情被一心想着远远地看看这个念头给忽略了。

不然的话,完全可以在元宝引住棕熊,自己脱离后,叫回元宝就行。

逃脱棕熊追击,对元宝来说,不是难事儿。

一个高明的猎人,头脑一定是最为理智冷静的,知道什么情况可为,什么情况不可为,所谓血勇,只在逼不得已的时候。

哪怕他有一些亲身经历和一些从别人那里听来学来的还算丰富的经验,但离成为真正的好的猎人,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那些经验,需要进一步消化吸收成为自己真正的东西。

他又开始想着猎枪了。

发现棕熊凝立水塘石头上的时候,但凡手里有一把枪,今天他也有很大可能,不用逞一时血勇,冒生命之险,就能轻松解决。

这枚熊胆,应该能卖好几百了,再努努力,拥有枪的那一天,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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